黃帝問於伯高曰:脈度言經脈之長短,何以立之?
伯高曰:先度其骨節之大小、廣狹、長短,而脈度定矣。
黃帝曰:願聞眾人之度。人長七尺五寸者,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?
伯高曰:頭之大骨圍,二尺六寸,胸圍四尺五寸。腰圍四尺二寸。髮所覆者顱至項,尺二寸。髮以下至頤,長一尺,君子終折。
結喉以下至缺盆中,長四寸。
缺盆以下至𩩲𩨗,長九寸,過則肺大,不滿則肺小。
𩩲𩨗以下至天樞,長八寸,過則胃大,不及則胃小。
天樞以下至橫骨,長六寸半,過則迴腸廣長,不滿則狹短。橫骨,長六寸半。
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,長一尺八寸。
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,長三寸半。
內輔下廉,下至內踝,長一尺三寸。
內踝以下至地,長三寸。
膝膕以下至附屬,長一尺六寸。
附屬以下至地,長三寸。
故骨圍大則太過,小則不及。
角以下至柱骨,長一尺。行腋中不見者,長四寸。
腋以下至季脅,長一尺二寸。
季脅以下至髀樞,長六寸,
髀樞以下至膝中,長一尺九寸。
膝以下至外踝,長一尺六寸。
外踝以下至京骨,長三寸。
京骨以下至地,長一寸。
耳後當完骨者,廣九寸。
耳前當耳門者,廣一尺三寸。
兩顴之間,相去七寸。
兩乳之間,廣九寸半。
兩髀之間,廣六寸半。
足長一尺二寸,廣四寸半。
肩至肘,長一尺七寸;肘至腕,長一尺二寸半。
腕至中指本節,長四寸。
本節至其末,長四寸半。
項髮以下至背骨,長二寸半,
膂骨以下至尾骶,二十一節,長三尺,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,奇分在下,故上七節至于膂骨,九寸八分分之七。
此眾人骨之度也,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。
是故視其經脈之於身也,其見浮而堅,其見明而大者,多血,細而沉者,多氣也。
***[1]篇名骨度:就是指用骨骼作為尺規來衡量人體經脈的長短。這個原理也是後代用來找穴道所採用「同身寸法」的根據。這是因為骨性標誌比較恆定,《靈樞第十四‧骨度》就以此為主,測量全身各部的長度或寬度,並根據比例大小,以體表標誌為基準。將一定部位之間的距離規定作一定的分寸,稱為「骨度」。以此標準來等分析量定穴,稱「骨度法」。按照規定的骨度分寸數進行折量定穴,可以補充體表標誌定位的不足。楊上善說:「人之皮肉可肥瘦增減,骨節之度不可延縮;故欲定脈之長短,先言骨度也。」「以此為定分,立經脈知短,并取空穴。」分部析寸的尺度是以本人的身材為依據,不論各人有著高矮、肥瘦的不同,在同一部位上都折作同樣的尺寸,所以後來又稱它為「同身寸法」。
***[2]本篇主旨與重點如下:
一、具體記述了人體各部分骨骼的長短尺寸。
二、說明經脈的長度是以骨度為依據的。
三、認為外形大小與內在臟器有關。例如胸部與肺,上腹部與胃,下腹部與腸等,其大小、長短都是密切相關的。
***[3]度:指大小、長短、寬窄。這裡指骨度。即用骨骼作為尺規來衡量人體經脈的長短。
***[4]膂骨:指脊椎骨。
黃帝向伯高問道:《脈度篇》講經脈的長短,是怎樣確定的呢?
伯高說:首先度量出骨節的大小、寬窄、長短,然後就可測定經脈的長短了。
黃帝說:我希望能聽聽一般人的骨度。以人長七尺五寸作為標準,他全身骨節的大小長短,應該是多少呢?
伯高說:頭蓋骨周圍長二尺六寸,胸圍四尺五寸,腰圍四尺二寸,頭髮所覆蓋的部位,從頭顱的前髮際到頸項後髮際長一尺二寸,從前髮際下至頤長一尺,明智之人還要參校計算。
從喉頭隆起下至左右缺盆穴中間長四寸,缺盆向下至胸骨劍突長九寸,超過九寸的為肺臟大,不滿九寸的為肺臟小。由胸骨劍突下至天樞穴長八寸,超過八寸的胃大,不滿八寸的胃小。天樞往下至恥骨長六寸半,超過六寸半的,回腸就會又廣又長,不滿六寸半的,回腸又狹又短。橫骨的長度是六寸半。從橫骨上緣至股骨內側的上緣長一尺八寸,股骨內側的上緣到下緣長三寸半。膝骨下緣至內踝骨長一尺三寸。內踝以下到地長三寸。膝膕以下至跗屬,長一尺六寸。跗屬以下到地長三寸。所以骨圍大的身長就超過七尺五寸,小的就不足七尺五寸。
從額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。行於腋中看不見的,為從柱骨向下至腋橫紋處,長四寸。腋向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。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。髀樞以下至膝中,長一尺九寸。膝蓋骨外側中點到外踝長一尺六寸。外踝以下到京骨長三寸。京骨以下到地長一寸。
耳後當兩完骨之間,寬九寸。耳前當兩聽宮處,寬一尺三寸。兩顴骨之間相距七寸。兩乳之間,寬九寸半。兩股之間,橫骨兩頭盡處寬六寸半。
足長一尺二寸,寬四寸半。 肩端至肘長一尺七寸。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。腕至中指末節根部長四寸。從本節至指尖,長四寸半。
從項後髮際到大椎,長二寸半。從脊骨的大椎穴向下至尾骶骨共二十一節,長三尺。上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,奇零分數,在七節以下計算。所以從上七節到膂骨,共長九寸八分七厘。
以上就是一般人的骨度,也是確定經脈長短的依據。
因此觀察經絡在人身體的情況,那呈現浮淺而堅實的是絡脈,那呈現明顯而粗大的,為多血,細小而沉伏的,是多氣。